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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编辑自曝:“擦边球”已成行业惯例
“眼球”经济急功近利,为低俗化推波助澜,不少网络编辑更是潜心“钻研”打擦边球。新年伊 始,国家七部门联合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一时间,网站编辑成了众矢之的,被誉为低俗化的“实施者”。采访中,一位网编向记者透 露,点击率是网站的生命线,为了留住眼球经济,得挖空心思打擦边球。

     网上那么多低俗内容从何而来?网民转贴、买黄对不对?日前,记者就此展开调查,发现网络低俗内容来自多方面因素,有经济利益操纵的,有主动拍摄散播的,也有因黑客入侵偷走个人隐私擅自转贴的,同时,在这些“美图美人”的背后,很可能还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陷阱......

关注

小说、店招含低俗发展势头迅速

     此次公布的第一批低俗化网站名单中,以相册和博客 “充斥低俗图片”为主。记者调查发现,视频、小说、店招、游戏等另类 “角落”里的低俗形式,正在迅速发展,刺激程度不亚于图片,且更容易让人忽略,也更容易接近青少年。

     逐 渐流行普及的视频,犹如雨后春笋般冒出。很多个人视频网站上,低俗内容随处可见。记者在百度上搜索 “视频 打架 脱衣”,居然跳出24万条网页,且 以 “两女打架脱光衣服”、 “脱衣游戏”等为题的网页,居然排名最靠前,色情、暴力等字眼装点了标题,点击连接内容不堪入目。

     随着收费网络文学的发展,写手们为了吸引读者,故意将低俗融入小说,其中不乏乱伦、同性、三妻四妾等题材,并在文章正文深处添加性爱过程描述,从网站主页和开头部分根本发现不了异常。小说以 “原创”之名在网上流传,被收藏次数决定写手报酬。

     此 外,在网络购物里居然也能看到低俗的影子。为了吸引买家进店逛逛,卖家故意把网店店招和签名做得低俗些,忽悠买家点击查看。还有一些打着小游戏的头衔,内 容十分无聊低级。有时,虽然会在游戏开始前写明“未满18岁不能进入”的字样,实际上无需任何身份核对,只要点击进入玩游戏即可。

网站反应

新浪:向网友致信道歉

     新 浪网昨日发布公告,称“国新办等7部门发起了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。新浪网因相册和博客栏目对新增低俗内容删除不及时被曝光批评。对于存在的问题和 由此可能给网民带来的不良影响,新浪网深感痛心并高度重视,立即展开全方位清理,对已被点名或可能存在问题的栏目进行清查、整改和关闭,强化内容监控的工 作流程和要求,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。 ”

     新浪就网站存在低俗内容的问题向广大网友致歉,并承诺:即日起采取一切有效措施,对低俗等有害信息进行完全彻底的清除,同时欢迎网友监督。

搜狐:倡议“四不一自觉”

     6日上午,搜狐网在网站推出了致全体网民的一封倡议书,提出进行网站、网民总动员,开展围剿低俗信息、清理网络家园的特别行动,让网络社区更加和谐有序。

     搜 狐网动员全体社区版主和网民要文明上网,做到“四不一自觉”,一是不刊登裸体、裸点、走光、偷拍图片,不传播色情短片、色情文学,假借传授性知识传播色情 信息;二是不渲染奸杀、性骚扰、婚外情等低俗内容、不制作挑逗性标题,不利用即时通讯工具和手机短信向网民发送色情图片、不为搜索淫秽色情内容提供便利 等;三是不炒作、不渲染以色情、淫秽、凶杀、恐怖等为内容的帖文;四是尊重他人隐私,不传播含有他人隐私内容(电话号码、姓名、家庭住址、个人账户等)的 信息;五是自觉组织网络文化精品上网,使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占据网上主导地位,为广大网民提供良好的精神食粮。

警方

网络警察严打低俗有害信息

    昨 天,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,本市正在制定具体整治行动计划。其实,上海警方一直对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保持严打态势。 2007年,上海推出了虚拟网络警 察——男警官“平平”和女警官“安安”,市民可在门户网站上,举报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信息。去年1到4月,上海各级公安机关共清理各类有害信息6.7万余 条,其中淫秽色情类3.7万余条,销售违禁品类8800余条,诈骗类2700余条;关闭违法网站和网上栏目4800余个;取缔“黑网吧”99家,查处私设 服务器传播淫秽色情节目的网吧6家;破获网上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案件39起,抓获违法人员117人,有效地遏止了网上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。

    2008 年底,上海警方还成功侦破了“kappa女”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件。当时,一段名为“东楼kappa女”的淫秽视频在网上迅速流传,甚至有人用人肉搜索找 出了女主角。网上又陆续出现所谓的“某某博客”,发表如“化名气为利润”等争议性言论,企图吸引眼球。案情引起警方高度重视,最终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黄 某刑事拘留。

网站

抵制低俗商品宣传和网店店招

     昨 天,获知整治行动的消息后,上海的购物网站易趣,立即向记者表示,坚决抵制低俗商品宣传和网店店招,一旦发现将予以严厉的处罚。去年,易趣就曾发生过一起 案子,有一家网店出现一起以低俗图片来进行店铺的选择,为此,我们是通过警告的形式告知商家,此商家很配合我们的工作,在获悉此举动违反了易趣网的网络安 全后,卖家主动撤销了用来进行推广的低俗图片。

    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易趣也有一只日夜 监控网络安全的客服团队。依靠完备的系统后台工具支持、方便易寻的用户举报入口和智能善析的内部监控体系、定期有效的质量控制,以及完善的流程控制体 系,“网络警察”们积极与工商、网监、315等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,有效地打击了网络欺诈行为,最大化地保障了用户的交易安全。

     对 于低俗图片的监控,易趣负责人表示,公司基本通过2条途径获取,一是有“网络警察”日夜监控网络安全的同时,也会针对淫秽的图片和文字实施监测,一旦有商 家有此类文字或图片,进行商铺的推广,易趣将首先以警告的形式告知商家,让他即时撤换掉,如不听从将封闭他的店铺和ID,另外一种是通过买家或卖家的举 报,举报后将核查是否属于低俗范围内的,如果属于也将采取先口头告知,再采取封闭店铺的形式。

争议

网上“转贴”“买黄”犯法吗

有网民认为,在网上看到刺激内容后,转贴在自己博客里,这种行为违法吗?

     上 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游闽键律师表示,转贴到自己博客,也是一种复制和传播行为,如果转贴的是淫秽色情内容,那么肯定就违法了。且从博客角度看,还不能 说转贴者有牟利目的,所以,应定性为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。如果转贴的内容不是淫秽色情内容,而是低俗内容,那么属于不当行为,应该从内容出版管 理的角度去引导和纠正。

     目前,网络上盛行包月看“香艳电影”,网民能随便购买吗?游闽键律师认为,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,针对的主要是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等行为,如果购买者没有传播行为,尚不构成违法。

     同 时,对于网编小雅的行为,游闽键律师解释说,低俗化和淫秽的含义不同,网站编辑使用的低俗内容,如果达不到淫秽色情的程度,还不具有刑事违法性,也应该不 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。但是,基于网站编辑的特殊身份,其行为应该是违反了相关网络出版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,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和处罚,当然网 站自律也很重要。

     针对网友青苔遇到的黑客,黑客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,偷窃他人隐私后再转贴,类似于博客转贴的行为,也是一种传播行为,在适用法律的规则上应该是相同的。

     最 终,游闽律师强调,中国刑法里有一项罪名叫“制作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罪”,另外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也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、电话以及 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所以,如果传播的是淫 秽色情内容,根据情况不同,会导致相应的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,这些法律主要针对的是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等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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